问题 | 延期办房产证违约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延迟办理房地产权属证书的行为,可以视为一种违约行为,一般需要承担诸如继续履行(切实执行原有的约定事项)、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诸多方面的法律责任。在出现这种情况并且给对方带来经济损失时,必须对相应的损失进行全额补偿,这其中应当包括因违约行为而直接产生的损失以及在合同履行完毕之后可能获得的经济利益。若由于长期未依法办理房地产权属证书致使原本设定的合同目的无法得以实现,合同当事人有权要求解除现有合同关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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