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房二卖法院该怎么判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一房二卖”问题在司法实践中的审理及裁决标准如下所述:首先,对于两种合同已全部未经履行的情形,法院将坚决维护签订日期在先这一基本原则得到尊重;其次,如某位买受者已成功获取到标的物所有权利的话,则应严格遵守物权优先处理原则;再者,对于两方买受人都尚未收获标的物所有权的情况,法院将始终坚定地维护占有在先的判断原则;最后,若存在其中一方当事人早已全额履行该合同义务的情况时,法院将毫无保留地执行履行在先这一基本准则。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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