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高邮购房付定金后还能退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购房订金可以依法退还,然而这须在特定的情况与条件下实现。如果因卖方本身的过失或者不可抗力所致,无法签订正式购房合同,这种情况下,卖方有权请求退回首付定金。另外,若由于非买卖双方原因致使不能签署合约,同样也该退还支付的定金。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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