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延期交房团购费可以退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购房者所支付的团购费用明显超出合理范围,尽管在商品房买卖合同条款中并未明确这笔款项被视为购房款的一部分,但是在符合以下条件的前提下,购房者依然具有主张退还团购费的权利。首先,需要考察的是购房者在此过程中所遭受的经济损失,具体而言就是团购费与备案合同中约定的房价总和是否超过了签订合同时的市场实际房价水平;其次,需要关注的是购房合同是否已经解除,若已解除则应将团购费视作购房款的一部分进行返还。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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