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房产纠纷对方撤销怎么办 |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房屋财产争议的诉讼案件中,原告选择撤销其诉讼请求,这将意味着诉讼程序已经完结。在此情况下,法院会采取以下具体措施来结束诉讼程序:(1)无论法院是裁定准予原告撤诉还是按照原告撤诉进行处理,都将直接导致诉讼程序的终结,产生相应的法律效力;(2)诉讼时效将会从原告撤诉之日起重新开始计算,如果原告在新的诉讼时效期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那么人民法院应当予以受理;(3)诉讼费用将由原告或者上诉人承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