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房二卖的房子如何履行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涉及到一房二卖的情况下,房屋买卖合同的执行通常按照以下特定顺序进行:首先是已经完成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的情况;其次是若存在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但双方都尚未合法占据房屋的情况;再者适用于付款金额及支付顺序的比较,以及是否已经成功进行网上签约和合同订立时间的对比等等多种因素,从而予以公平且理性的判断并最终明确合同的指向方。关于法律条款,我们在此引用如下。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试行)》第十三条
出卖人就同一房屋分别签订数份买卖合同,在合同均为有效的前提下,买受人均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原则上应按照以下顺序确定履行合同的买受人: (1)已经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 (2)均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已经实际合法占有房屋的; (3)均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又未合法占有房屋,应综合考虑各买受人实际付款数额的多少及先后、是否办理了网签、合同成立的先后等因素,公平合理的予以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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