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房卖房涉嫌欺诈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现行消费者权益保障法规,假如售楼者或者涉事人员确系采用欺骗手段对购房者实施非法欺诈行为,那么购房者有权寻求法律救助,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其自身的权益。在这种情况下,购房者有权向售楼者提出支付相当于其所购房产价格3倍的经济补偿金。然而,若所提出的赔偿金额低于500元人民币,则将参照最低标准给予500元人民币的补偿金额。若是商家继续拒绝履行其赔偿义务,购房者可以采取以下措施加以应对:首先,建议寻求消费者协会的协助。在消费者与经营者发生利益冲突之时,购房者有权要求消协介入协调,由中立的第三方对矛盾双方当事人施加说服、劝导以及沟通调和的作用,以此促进双方协商达成妥善处理争议的方案;其次,申请行政申诉也是一种有效的途径。当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产生权益纷争之后,他们可以选择通过向相关行政部门申诉来解决问题。这种方法的优势在于高效性、快速性以及强势力度;再次,提请仲裁亦是一种可行的途径。买卖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后,可自愿将争议交由仲裁机构处理,由此得到仲裁结论或者裁定结果。仲裁系统具备当事人程序简单、裁定结果确定且终局、仲裁团队资深、仲裁成本相对较低、仲裁事宜保密性强以及不触及感情敏感等众多特性;最后,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也是一个无可厚非的选择。当消费者因为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他们可以选择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请求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审理和判定。对于消费者而言,由于他们的合法权益被侵扰而引发的诉讼其实质上其实就是民事诉讼的范围。
法律依据: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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