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预售合同需要几份合同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商品房预售合同共分为五份,其中一份由购买方自行保留,一份交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档案管理,一份需向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备案登记,一份供银行留存以备贷款审核之用,以及一份须在缴纳契税时进行归档留存。对于选择全额支付房款及分期付款方式的购房者而言,则需要签署四份合同,分别为一份由购买方自行保留,一份交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档案管理,一份需向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备案登记,以及一份须在缴纳契税时进行归档留存。在约定的日期和地点,购房者应携带齐全相关证明文件,与房地产开发企业或其委托的销售代理机构共同签订正式的购房合同。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
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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