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南宁延期交房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除了不可抗力因素之外的各类原因,若房地产开发企业未能按照约定日期交付房屋时,须向购买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当逾期现象发生在60日之内时;开发企业应自当日开始按每日万分之三的标准计算违约金数额进行赔偿。如逾期情况超过60日,则购买方有权选择解除房屋买卖合约,开发企业需于受领解约通知当日起算的60日内将已经收取的购房款项全数归还,且额外支付按照已支付房款之5%比例计算得出的违约金金额。在此情况下,购买方亦可选择维持原有的房屋买卖合约效力,开发企业应按照每日万分之五的标准计算违约金数额进行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所以,违约金具有惩罚性的特征,它不以非违约方遭受损失为前提。 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以请求法院给予减少或者增加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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