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房日期过了开发商算违约么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般而言,若开发商未能按照预定时间交付房屋,这便构成了实际违约。然而,对于由于开发商本身之外的不可抗力因素而导致的逾期交付现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版)》第五百七十七条之规定,当事人中任何一方不能依照合约履行其应尽的义务或其履行行为无法满足合约条款要求时,应当承当继续履约、采取紧急补救措施、或者对因此产生的损失进行补偿等各种形式的违约责任。同时,根据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倘若当事人中有一方向另外一方清晰地表达其将不会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或是通过其行为表现出这一意向的,那么另一方有权在约定履行期限截止之前,提出请求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示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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