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品房预售合同给买房人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作为购买房屋的消费者,遵循优良惯例,您应该始终确保手头持有一份完整的合同原件。规范而正规的程序要求,无论在合同上签字或加盖印章的当事人,或者是那些会因执行该合同而需要其相关事宜的方面(如个人住房贷款、合同注册、房地产登记和公证部门等),他们均应当拥有一份合同原稿。两位类型合同之间的主要差异在于,预售合同通常在商品房尚未完全建造完成并正式交付使用的阶段采用;当购买者支付完毕所有楼宇价格之后,即可直接进行产权变更手续。因此,在签订预售合同时,并不会与交房时签署的出售合同出现重复,从而方便直接办理产权变更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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