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质量问题怎样申请赔偿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商品房交房之后,如若发现了其中存在的质量问题,购房者完全有权利提出相应的索赔要求。在商品房顺利交付使用之际,如果购买方认为该商品房的主体架构品质不能达到标准,那么他们便可主动向工程质量监管单位提交申请,请求对其进行重新核验。经过严格的核验程序后,倘若发现确实是主体结构质量不过关,购买方可依据法律规定而选择退回房屋购买权;同时,相关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也必须依照法律法规的要求,承担对购买方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商品房交付使用后,购买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向工程质量监督单位申请重新核验。
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买人有权退房;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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