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出现质量问题管道漏水找谁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遇到住宅质量方面的问题时,首先应与其产生直接合同关系的开发商进行交涉。作为商品房的制造及销售主体,开发商对住宅质量负有最终的责任。若开发商向购房者提供了相应的补偿,那么开发商将依据相关质量问题以及国内法律法规,追究责任方的赔偿责任。
若开发商未能进行妥善处理或者购房者对于其答复并不满意,当事人有权向负责建设工程质量监管工作的专职机构提出申请,由该机构组织专业人员开展鉴定工作;也可以向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进行投诉。在这种情况下,住户可以考虑委任具备法定结构安全鉴定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房产品质加以评估鉴定,并以其出具的鉴定报告为依据,寻求民事赔偿。 若是前述途径均无法解决问题,那么购房者就拥有依照法律规定,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向司法机关提请诉讼的权利。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向购买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住宅质量保证书应当列明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核验的质量等级、保修范围、保修期和保修单位等内容。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商品房保修责任。 保修期内,因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商品房进行维修,致使房屋原使用功能受到影响,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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