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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购房付了意向金怎么退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购房过程中已经交纳了订金的情况下,通常是可以进行退还操作的,但这也需满足相关法律法规所设定的特定前提条件。首先,由于购房者个人方面的原因,造成未能顺利缔结房屋预售合同的,那么购房者本人便没有权利请求退换定金。其次,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而言,如果其为了追求更高的经济收益而与其他主体达成房屋预售协议;或者在尚未获得房屋预售许可证的前提下,即与购房者签署房屋预售合同;又或者在向购房者透露商品房的状况时未说明其存在查封、抵押等重大事项,那么这时开发商就应当按照双倍比例返还给购房者原先交纳的那部分定金。此外,因为无法直接归咎于开发商及购房者之间的原因产生的问题,例如,双方在房屋预售合同的主要条款上无法实现达成共识或突发不可抗力等情况,最终导致房屋预售合同未能顺利签署的话,那么开发商就需要将原定退还给购房者的订金予以返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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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9 1:43: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