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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购房的团购费能退吗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若购房者所支付的团体购买费用相较于其相应所需支付的住房购置款项显然过高,尽管在商品房销售协议中并没有将此笔款项纳入购房总价之内,但是只要符合以下两个条件,购房者仍然有权主张将这部分多付的费用进行退回,第一便是购房者是否确实遭受了因支付过多团购费给自身带来的经济上的损害或影响,这一判断标准主旨是审核团购费用与在备案合同中所确定的房价之和是否超越了在签署合同时实际存在的住房价格;其次,需要考察的因素是非买方当事人即卖方是否已对购房合同提出了解除要求,而解约后需要立即将团体购房的费用作为购房总额的一部分予以全额返还。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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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0 6:4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