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到了交房时间不收房有什么影响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如若遇到交付房产而未予接收的情形,可能产生如下不良影响:首先,要承担在这段时期内对不动产的损毁或丧失情况下所承担的风险。在广泛施行的房地产交易合同中通常会规定,不动产在经过正式交接后,其所承载的风险将会由购房者承担。所以,当购房者在接受房产的日子之前,若房屋出现任何损害或损失,其相应的风险则将由卖方来承担;但是,如果房产已经正式交付,那么此时之风险亦随之上移至购房者那边。其次,那些缺乏正式产权证明文件的房产,使得购买者在办理相关房产变更登记过程中遭遇困难,从而难以成功获得房产所有权益。未事先取得产权证明文件的卖方,在此期间无权处理相关事宜,若购买者在与这类卖方签署房产交易合同时未能及时完成房产变更登记事项,便可能导致购买者无法成功获取房产所有权益。最后,购房者还需应对卖方一房两卖的风险。如果卖方在与购房者签订房产交易合同后不久,再把同一套房产出售给第三方,且成功办理了房产变更登记手续,致使购房者无法顺利取得房产,在此种情况下,购房者唯一可以采取的措施是向卖方追究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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