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证遗失后应如何挂失并补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房产证遗失后进行补办的操作规范和流程,具体包括下列步骤:
(1)产权所有人应撰写书面申请表,详述产权证遗失的背景情况、过程、时间及地点等关键信息; 在申请表签署完成并经产权所有人以及其所属单位进行公章核验与加盖确认。 (2)产权所有人需携带本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申请表,前往所在地区各个县级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相关详细手续。 该职能部门将开具介绍信并且指派记者在当地报纸上发布遗失公告。 在此特别提醒,需要确保遗失资料经过公开公示,确保全体知情者能够清晰了解相关情况。 (3)当遗失声明已在报纸上得到公布之后,产权所有人需携报纸、遗失人的声明书、本人身份证明文件以及户口簿,在指定时间范围内回到原发证部门领取新的房产证。 请注意,以上仅是大致流程,实际操作中可能会存在个别差异。
法律依据:
《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三条
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由一个部门统一负责房产管理和土地管理工作的,可以制作、颁发统一的房地产权证书; 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将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的确认和变更,分别载入房地产权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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