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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产税最迟什么时候交
分类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现为您做如下详细解释。
1.若您之前拥有的现有房产用于了生产经营活动,那么从您启动生产经营之月的那一天开始,您就需要按照法律法规缴付相应的房产税。
2.倘若您决定自主兴建房屋以供生产经营所用,那么当新房屋圆满竣工并投入使用之后的第二个月份开始,您也必须按照相关规定缴纳房产税。
3.对于那些您特别委托给专业施工企业进行房产建设的情况,在您办理完验收手续后并收到验收合格确认书的那一个自然月,便是您应尽缴纳税款责任的起始时间。
4.如果您购买的是新建成的整幢商品房,那么这个房屋正式移交您使用的那个自然月起,便进入您缴付房产税义务的日期。
5.针对已经上市的期房,只要您成功地与房地产开发商签署了房屋买卖合同并完成了相关房产所有权变更手续,房地产管理部门依法颁发了您新的房屋所有权证后的那个自然月开始,则意味着您有必要依法履行缴纳房产税的义务。
6.如果您将自己拥有的房产出租或者出借,那么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日起,同样构成了你应按期缴纳房产税的节点。
7.对于房地产开发商而言,如果他们施用于自用,出租或出借于市场上的商品房,其所需缴纳的房产税开始的时间为房屋实际投入使用或正式移交他人的那个自然月。
以上便是我们对您在缴纳税款方面应遵守的约定,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祝您的工作生活愉快!
法律依据:
《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二条
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
前款列举的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统称为纳税义务人。
第三条
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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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7/7 23:08: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