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外省上班的公积金可以提取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您跨地域就业时,所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是可以申请提取的。
在离职的情况下,需由当事人自行携带单位开具的离职证明、以及个人身份证和户口簿前往所办理住房公积业务的所在地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程序办理。 一旦经工作人员严谨审核确保各项资料无误后,便可前往下属缴纳公积金的相关银行营业网点,办理公积金储蓄卡的开户手续。 待申请被核准并成功开户后,即可亲临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相应金额至银行储蓄账户中。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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