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楼院子封顶算不算违建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只要在开发商进行规划设汁之时,尚且不存在相应的建筑物或者构筑物,即使该等物件出现在专有的权益范围以外,不论其出自于开发商自身之手还是属于业主自主布置,皆被视为违建处置。
对于首层房屋庭院的所有权问题,无论该场所其实质归属于个人持有或是占用公共面积所形成,若在开发商交付房屋物业时,原本未曾设置玻璃屋顶,在此后的自行修建过程中,均须严格遵守相关的法规手续,包括办理报建流程。 如若未遵循上述规制,则应由所在地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发出限期拆除通知,同时处以临时建筑工程总费用的百分之一至二十之间的罚款作为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六条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地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可以并处临时建设工程造价一倍以下的罚款: (一)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的; (二)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的; (三)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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