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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屋租给别人可以免租金吗
分类 房产纠纷-房屋租赁
解答
律师解析:
作为出租方给予承租方的一项特定期间的无租金待遇,“免租期”的实质构成了一种附带义务的赠与行为。
在执行相关协议的过程中,倘若承租方出现违约情况,未履行赠与合同所制定的特定责任条款(例如在租赁期间无法解除租约,或承租人需要继续履行合同所规定的租赁期等等),则出租方有权终止该赠与合同(亦即终止免租期,并要求承租方按原定租金水平支付相应的免租期租金)。
反之,倘若承租方已履行部分对应义务,那么当出租方主张免租期的租金时,则理应根据实际承租期限与合同约定的租赁期之间的比例多少来酌情减免承租方须承担的部分免租期租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一条
赠与可以附义务。
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第六百六十二条
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不承担责任。
附义务的赠与,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
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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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2 12:1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