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买卖合同的违约责任由谁承担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涉及房屋买卖合同方面,关于违约责任的承担主体,具体还需结合实际情况来进行准确的判定。
通常而言,若是合同之中已经明文规定了各参与方所享有的权利与应当尽到的义务以及相关违约事项所应承担的责任,那么,一旦有任何一方未能按照约定履行其相应的义务,便会被视为违约行为。 举例来说,若卖方未能按照承诺的期限向买家交付出售的房屋或者该房屋本身存有质量问题或者所有权上的瑕疵,那么,卖方无疑已然构成了违约。 反过来看,倘若买方未能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购房款项或者拒绝接受符合合同约定条件的房屋,那么,买方也将被认定为违约。 然而,如果是由于诸如自然灾害、战争、政治动荡等不可预见、不可避免并且无法通过人为努力加以克服的客观因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此种情况下,任何一方都可以提出申请,请求在一定程度上甚至完全免除自身应当承担的违约责任。 然而,需要由提出不可抗力免责要求的一方提供充足的凭据以证明其所述事实确实发生。 总的来说,对于违约责任的判定,必须结合合同中的各项条款约定和具体的违约情形成败,进行全面细致地考虑并加以判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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