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开发商交房延期三个月业主怎么办 |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我们在购买房产的过程中,如果开发商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将房屋交付给买受人,买方享有权利要求开发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据此向对方索求违约金以弥补由此带来的经济损失。 然而,对于违约金的具体数额,在正常情况下,买卖双方应该遵守"有约定按约定、无约定按法定"的基本原则进行处理,这意味着需依据双方事先签订的合同中所规定的比例进行赔偿。 假如在合同中并没有对此作出明确的规定,那么可以参考当时的银行贷款利率来确定违约金的数额。 值得特别指出的是,尽管目前尚未形成一个统一的逾期交房违约金标准,但合同中的违约金比例并非固定不变,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可以根据实际损失情况进行适度调整。 举例来说,如果由于房地产公司间未能按时交房给购房者带来的经济损失超过了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数额,那么,购房者可以寻求人民法院的帮助,申请适当提高违约金金额,最后按照实际损害程度来确定违约金的具体数额,从而追究房产公司的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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