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事诉讼法再审条件及程序是怎样的? |
分类 | 诉讼仲裁-诉讼管辖 |
解答 |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对于民事案件,当事人有申请再审的权利,但是申请再审需要符合相关规定的条件,才能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再次审理的诉讼。那么,民事诉讼法再审条件及程序是怎样的?针对这一问题,小编整理了一些详细的资料,现在就为大家解答。 一、再审的条件 根据新的《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的规定,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十五种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1)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2)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3)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4)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5)对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 (6)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7)违反法律规定,管辖错误的; (8)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 (9)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 (10)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 (11)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 (12)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 (13)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14)对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 (15)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 二、再审的程序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五条规定,再审案件启动再审程序后,裁定中止原判决的执行。裁定由院长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 再审程序规范,重视再审申请审查的对抗性四、规定再审案件审查期限,有利于当事人申请再审五、建立了再审案件的分流机制六、符合条件的民事《调解书》也能申请再审七、再审申请应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 根据新的《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六个月后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以及发现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 以上内容即民事诉讼法再审条件及程序是怎样的具体介绍,通过阅读我们知道,《民事诉讼法》规定,对于当事人申请再审,只要满足上文中十五个条件中的一个,法院应当为其再审案件。另外,当事人应当注意的是,申请再审是有期限限制的,如果想申请再审,最好尽早的提出,以免耽误,超过期限,人民法院就不予受理了。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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