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北京购房新政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律师解析:
北京购房新政策:
1、在北京连续满五年纳税证明(指个人所得税)或者在北京连续满五年的社会保险证明;自2012年12月18日起,补缴社保在购房资格审核中不予认可。 2、购房者如果决定2017年买房,那么从2010年起,需连续在北京缴纳社保或每月纳税不为零。 3、有北京合法有效的暂住证;北京暂住证有效期为6个月,因此购房者买房时暂住证不能过期。 4、购房者在北京没有房屋,如果已经结婚,夫妻双方在在北京没有房屋;外地人在北京限购一套住房。 5、身份证、结婚证和户口本。注意:如果在北京以外的地方贷款买过一套房,符合以上条件在北京再贷款买房,首付款要百分之六十以上,包括百分之六十,贷款利率上浮百分之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
房地产转让,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与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将其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 第三十六条 房地产转让、抵押,当事人应当依照本法第五章的规定办理权属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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