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东未实缴出资转让股权 |
分类 | 公司经营-股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股东在尚未实际缴付出资的情况下,也是完全可以进行股份的转让行为的。
这是因为现行法律中并未对股东在未经实缴前提下不能进行股权转让做出任何实质性的限制规定。 然而,如果在公司的章程上存在明确的相反规定的话,那么就应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的约定执行搬迁过户登记手续的办理程序。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仅仅完成了股权转让本身并不意味着股东用以确认其所认购股权的相应出资责任已然消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九条
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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