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被收购后,期权是否还具有效力 |
分类 | 公司经营-公司上市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公司遭遇了收购,那么期权将失去任何效用。
延展而言,期权其实是一种权益,赋予激励对象有权利在预定的时间段内,依照既定的价格与条款,购入本公司一定额度的股份。 这种权益可能在公司成功挂牌上市之后行使,或者更早于上市之前。 可以用最简洁的话来说明,持有期权,仅仅表示着个人在未来拥有成为公司股东的可能性。
法律依据:
《证券法》第八十八条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 已发行的股份达到百分之三十时,继续进行收购的,应当依法向该上市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上市公司全部或者部分股份的要约。 收购上市公司部分股份的收购要约应当约定,被收购公司股东承诺出售的股份数额超过预定收购的股份数额的,收购人按比例进行收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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