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出了交通事故交警多长时间能定责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类鉴定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交警在一般情形下会从现场调查开始后的十日内制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要是其中涉及到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步骤,那就得在检验报告以及鉴定意见确定下来的那一天起的五日内去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这里有以下几种情形: 当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的认定存在异议时; 当事人拒绝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进行签名的; 当事人不同意进行调解的。 在这些情况下,交警应当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之前,把各方当事人召集到现场,将公开调查所获取的证据展示出来。 同时要注意,那些证人要求保密的证据,或者是涉及到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的证据,是不可以公开的。 综上所述,一般情况下交警定责的时间是在十日内。 如果遇到需要检验鉴定等情况,定责时间就会相应地延长,但无论如何,最长都不会超过二十日。 案情回顾: 小朱驾车与小李的车发生碰撞。交警到现场调查,因需检验,在检验报告确定后的3日制作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但小胡作为小朱的朋友,对定责时间有异议,认为未按一般情况10日内定责。小朱也拒绝在认定书上签名,交警召集双方展示证据,但小朱仍不认同。 案情分析: 1、交警定责时间符合规定,因涉及检验,应在检验报告确定后的5日内制作认定书,所以3日完成是合规的。 2、小朱拒绝签名并不影响认定书的有效性,交警已按规定召集当事人展示证据,小朱的异议无法律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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