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对方追尾全责可以索要交通费吗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赔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对方追尾且负全责时,是可以向对方索要交通费的。
交通费指的是因为交通事故,使得受害人以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前往就医或者转院治疗过程中实际产生的费用。 通常必须以正式的票据作为依据,并且这些有关的凭据要与就医的地点、时间、人数以及次数相吻合。 在主张交通费的时候,一定要提供交通费用的发票、凭证等相关的证据,这样才能有力地证明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到底是多少。 倘若交通费的主张是合理的,并且有足够充分的证据来支撑,那么法院一般情况下都会给予支持。 不过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交通费的数额应该是合理的,既不能过高,也不能过低,要根据具体的实际情况进行准确的判断和合理的主张。 总之,要依据实际情况来确定合理的交通费数额。 案情回顾: 小朱驾车被小李追尾,小李负全责。小朱因伤就医产生交通费,向小李索要,但小李认为小朱主张的交通费过高不合理,双方产生争议。小朱提供了交通费用凭证,而小李对部分票据与就医关联性存疑。 案情分析: 1、小朱索要交通费有法律依据,因交通事故受害方有权就就医产生的合理交通费向责任方主张赔偿。 2、小朱需提供正式票据作为依据,且凭据应与就医地点、时间等吻合,若不符合要求,其主张的交通费可能难以获支持。 3、交通费数额应合理,要依据实际就医情况判断,过高或过低都不合理,法院会综合考量实际情况判定支持的数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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