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有人受伤责任认定书最晚多少天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责任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制作时间有明确规定。
现场调查后的十天内,一般就应当完成责任认定书的制作。 倘若遇到交通肇事逃逸的案件,在查获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的十天内也需制作完成。 要是其中涉及到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情况,那就要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的五天内进行制作。 从现场调查开始算,再加上检验鉴定等所需的时间,通常情况下最晚在二十天内就会出具责任认定书。 不过,这期间如果经过批准是可以延期的,延期的时间一般最长不会超过十五天。 以交通事故有人受伤的情况为例,按照上述规定和流程,责任认定书最晚可能在35天内出具。 然而,实际情况往往会因各地不同的具体规定以及案件本身的复杂程度等多种因素而有所差异。 比如在一些交通管理较为严格的地区,可能会更注重每一个环节的严谨性,从而导致出具责任认定书的时间相对较长;而对于一些简单的交通事故案件,可能会因为手续简便等原因,使得责任认定书的出具时间相对较短。 案情回顾: 小朱驾车与小李车辆发生碰撞,小李受伤。现场调查后,按规定应10天内制作责任认定书,但因涉及车辆安全性能鉴定,需等鉴定意见确定后5天内制作。预计最晚20天出具,经批准延期最长不超15天。但35天过去了仍未出具,双方就出具时间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规定,涉及检验鉴定的,应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5天内制作认定书。若未按时出具,相关部门可能存在程序瑕疵。 2、虽然批准后可延期,但延期需符合规定。若超期未出具且无合理批准手续,可能影响后续赔偿等事宜,相关部门应尽快按规定完成认定书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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