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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事故责任书过了三天还能复核吗
分类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责任
解答
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在事故责任书出具后的三天时间范围内,是可以申请复核的。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当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的认定或者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证明存有异议时,从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给当事人的那一天起,往后数三天内,就能够提出书面的复核申请。
不过,如果超过了这三天的时间,那就很可能因为超出了法定的申请期限,而没办法再进行复核。
这里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复核申请必须要清楚地载明复核的请求,以及提出该请求的理由,还有主要的证据等等这些内容。
所以,如果事故责任书已经过了三天,首先得去确认一下是否已经超过了申请复核的期限。
要是还没超过的话,就可以赶紧按照规定去提交复核申请啦,这样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发生交通事故后,收到事故责任书。小胡告知小朱可在三天内申请复核,但小朱在第四天准备申请复核。小朱认为自己情况特殊应被允许复核,小李则称已过期限不应受理,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规定,从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算,三天内可书面申请复核,小朱第四天申请,已过规定期限。
2、小朱虽认为自身情况特殊,但规定未提及特殊情况可延长期限,按现有法律,其复核申请可能难以被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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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7 17:27: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