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解除的认定依据有哪些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合同解除的判定依据,通常涵盖以下五种情况:
首当其冲的便是因为不可抗拒因素导致合同目的无法顺利达成; 再者,若在履行期限即将到期之前,合同任何一方已明确表达自身将不会履行主要责任或通过自身的实际行动释放出无法履行主要责任的信号; 此外,若合同任何一方未能履行主要责任,而另一方面已给予了适当的督促并在合理期限内依然未得到履行; 接下来,倘若合同任一方未能按时履行债务或者存在其他导致合同目的实现受阻的违法行为,也可能引发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 最后,法律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况同样会触发合同的解除。 综上所述,在衡量合同是否应予解除时,我们需要同时综合考虑合同中的相关条款以及具体的履行过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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