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精神病监护人签的合同有效吗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效力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当精神病监护人在其监护职责的范畴内签署合同时,此合同是具备有效性的。
这里有几个必须满足的条件:其一,监护人必须是依照法律程序被确定的、对该精神病患者拥有监护权的人,这是确保监护行为合法的基础; 其二,签订合同的目的是为了被监护人的利益,像为其进行治疗、保障日常生活等这些必要的事项,而不能是为了监护人自身的利益或其他不正当的目的; 其三,合同的内容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以及社会的公序良俗,不能有违反法律和道德的条款。 倘若监护人签订合同并非是为了被监护人的利益,又或者超越了自身的监护权限,那么就很可能使得合同的效力出现问题。 比如说,把被监护人的财产以过低的价格出售出去这样的行为,很有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或者是可撤销的。 总而言之,对于精神病监护人所签署的合同是否有效,需要依据具体的实际情况来进行判断,核心要点就在于是否与法律规定相契合以及是否真正符合被监护人的利益。 只有同时满足这两个关键条件,合同才能够被认定为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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