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仅仅因为被“忽悠”而签订的合同,并不一定会必然致使合同无效。
倘若合同本身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没有违背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等状况,一般而言是有效的。
然而,要是能够证实在签订合同的过程当中,存在着欺诈行为,比如对方故意隐瞒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信息,误导自己签订合同;
或者存在胁迫情况,即受到他人的威胁、强迫而不得已签订合同,导致意思表示不真实。
那么,遭受欺诈或者胁迫的一方,就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对合同进行变更或者撤销。
在这种情形下,你务必收集相关的证据,像是与对方的聊天记录,其中可能包含对方诱导自己签订合同的话语;
或者录音,能清晰听到对方施加欺诈或胁迫的声音等。
通过这些证据,可以证明签订合同的过程存在问题。
之后,你可以选择通过协商的方式,与对方沟通解决合同纠纷;
也可以请求相关调解机构进行调解;
如果协商和调解都无法解决问题,还可以通过诉讼的途径,将纠纷提交给法院,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总之,不能一概而论地认定被忽悠签的合同就无效,必须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具体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