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过了3年诉讼时效的债务不用还了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情况下,若债务已超过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限,那么债务责任人便可依法享有诉讼时效抗辩权。
然而,这并不等同于债务即可据此免除偿还责任。 在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后,义务人有权提出不履行相应义务的抗辩理由。 但当债务责任人希望主动履行债务时,则应不受诉讼时效期限的限制。 与此同时,即便诉讼时效期限已经届满,债权人所享有的债权本身依然是合法存在的。 不过债权人需要注意的是,由于诉讼时效期限的原因,其所享有的债权已经失去了通过司法程序获得强制执行效力的法律保障。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如遇法律另有特别规定的情形,则应按照该特别规定执行。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晓或应当知晓自身权益受损及义务人之日起开始计算。 同样地,如遇法律另有特别规定的情形,也应按照该特别规定执行。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自权利遭受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将不再予以保护。 如有特殊情况,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是否延长诉讼时效期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