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钱不还过追诉期了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贷款未偿还事宜已超出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二条之相关规定,债务人有权对此提出相应的抗辩。
这就意味着,若债务人为在诉讼时效期限届满之后提出抗辩,法院往往会支持其不履行还款义务的主张。 然而,若在诉讼时效期限的最后六个月内出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四条中所列举的阻碍因素,使得权利人无法行使请求权,则诉讼时效将会暂时停止。 举例来说,倘若权利人受到了债务人或其他人员的控制,那么诉讼时效便会暂停,直至暂停时效的原因得以消除且满六个月为止。 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的规定,若权利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实施了中断时效的行为,诸如向债务人提出履行请求、债务人同意履行义务、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等,诉讼时效也将随之中断,并且自中断或相关程序结束之时起,诉讼时效期限将重新开始计算。 总而言之,若贷款未偿还事宜已超出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限,权利人可尝试通过证明存在法律规定的阻碍因素或者实施了中断时效的行为来寻求中止或中断诉讼时效。 若无上述情形,依照现行法律规定,债务人可依据诉讼时效期限届满之际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二条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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