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关于债权索偿事宜,法律设定了为期三年的法定诉讼时效期。
这是指从权益受损方实际明确知晓或者应该(即按照社会常识理解)自身权益遭受侵害,并且与此同时,负有相应义务的责任方也同样明白自己需要承担此类责任的日期开始进行计算。
若逾越二十年的期限后,民众法院将不再提供保护和支持,除非存在特殊的情形条件下,该法院可依据权益受损方可提起的申请,酌情决定是否延长诉讼时效的截止时间。
故而,作为债权人,应当在知晓或者应该清楚了解到债务人拖欠款项之日起的第三个完整年度内提出诉讼请求,否则,就有可能因为不符合诉讼时效的规定,导致无法顺利地进行债务追讨行动的权利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