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条过了诉讼时效有效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诉讼时效期间圆满终止以后,当事人便有权提出不再履行相关条例之辩解理由;
意味着在借据超过诉讼时效期间之后,债权人通常已无法再通过法律手段强行要求债务人按期偿还债务,除非债务人自愿以个人意愿恢复履约承诺或是在诉讼时效期间圆满终止之后主动履行相关责任。 但是需要明确,假如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出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四条所列举的种种阻碍因素,使得债权人无法行使其请求权,那么诉讼时效将会暂时停止。 而暂停的时效期限会从阻碍因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后再次开始计算。 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的规定,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况也有所涵盖,其中包括但不仅限于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等等。 若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发生了这些能够中断时效的情况,那么诉讼时效期间将会被重新计算。 总而言之,倘若借据已经超过了诉讼时效期间,债权人可能无法通过法律手段强行要求债务人按期偿还债务,除非债务人自愿以个人意愿恢复履约承诺或者是在诉讼时效期间因其他情况而被中断或暂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二条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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