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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欠钱不还对方没有财产会坐牢吗
分类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解答
律师解析:
若身为被追责主体的公民由于生活困厄而无法清偿欠款,同时也失去了经济来源及劳动能力,那么,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人民法院有权依法决定终止本次执行程序。
换句话说,若债务责任人确实没有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且满足上述各项条件,则他们将有可能避免遭受监禁处罚。
然而,这种情况并不能作为债务责任人逃脱责任的借口,只要债务责任人拥有其他形式的财产或收入来源,那么他们就依然负有偿还债务的法定义务。
因此,债务责任人是否需要面临刑事指控,最终取决于其实际财产状况以及人民法院的审理裁决结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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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9 11:13: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