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钱不还坐牢就不用还了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欠债之人被判入狱,并不代表他们无须承担偿还债务的责任。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九条的明确规定,任何债务人只要违反约定,就必须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包括偿还相关债务等,而这与他们是否身陷囹圄并无直接关联。 坐牢作为对债务人因触犯法律所应承受的刑事制裁,并不影响其对于民事责任的承担及履行。 因此,即使债务人为服刑人员,他仍需履行偿付债务的义务,除非有明确的法律条款约定免除了其该项还款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九条
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