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亲哥借钱几年都不还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之规定,若借贷双方对于借款期限未有明确约定或是约定模糊不清,作为债权人的贷款人可向债务人催促并告知其应在合理期限内偿还借款本息。
然而,若债权人已履行必要义务要求债务人按约定期限偿还且已超过合理期限仍未收回欠款,则依据第六百七十六条的相关法律法规,债务人须依约或按相关法定规定支付逾期利息及违约金等额外费用。 实践中,您作为债权人首先可以尝试与债务人进行友好协商,明确还款期限以及实际需偿还金额; 如债务人拒绝按期偿还贷款,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您可依法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起诉请求,请求债务人立即偿还借款本息及违约金等额外费用。 倘若债务人大意拖沓始终不肯履约偿还,那么司法机关可能会作出判决,责令债务人在划定的具体期限内全额归还所欠款项,同时对逾期利息以及逾期利息的滞纳金、诉讼违法成本等予以追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 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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