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钱不还起诉可以申请经济补偿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被执行人未能按照判决、裁定以及其他法律文件所设定的期间内履行货币交付义务,则需按照规定的比例额外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这也就是说,在债权方敦促并提起诉讼后,倘若法院做出判决要求债务人根据判决日期进行还款,但债务人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履行货币交付义务,那么,债权方可依据现行法律,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债务人按照规定的比例额外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这实际上是对债权方经济损失的一种补偿方式。 因此,根据现行的法律法规,债权方有权申请要求债务人按照规定的比例额外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以弥补其经济上的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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