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条的有效期是几年怎么算的 |
分类 |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
解答 |
律师解析:
欠条的有效期限,即诉讼时效,普遍设定为叁年之期。
自债权人知悉或理应知悉其权益受到侵害及债务人之日起开始计算。 然而,若自权益受损之日起已逾二十年,则人民法院将不再予以保护。 在某些特定情形下,人民法院可依据债权人的申请决定适当延长。 举例来说,若欠条中明确规定了还款日期,那么诉讼时效便会自该还款日期届满的翌日起算,共计三年。 倘若欠条并未约定还款日期,那么债权人有权随时向债务人索要欠款,但需给予债务人合理的准备时间,此时诉讼时效便会自债权人提出还款请求且给予债务人合理准备时间后的翌日起算,同样为期三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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