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欠领导的钱没还该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条约,借款人有义务按预定年限归还所借之款项。
借债于领导银行者,以下解释适用于欠债期间及归还金额: 胸怀责任,肩负已立之约,如双方未就具体偿付日期达成共识,则可依该法条所定,随时完成借款返还; 同时,作为债主的领导亦有权通过书面形式向借款人发出催告函,要求其在特定时期内归还借款。 若借款期限确凿无疑,然而借款人未能在约定时限内履行还款义务,那么,按照约议或现行相关法规,需承担相应的逾期利息费用。 总而言之,责任当担,应以既有约定期限或合理时间足额归还借款,并依法支付逾期利息。 若面临偿还难题,建议您与领导银行进行商讨,寻求诸如推迟还款时间或分时分次付款等解决方式。 无论如何协商,协商无果之时,可能会涉及到法律程序的介入,例如申请调解、仲裁或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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