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钱不还法院拘留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某方出现拖欠借款且拒不偿还之行为,已严重影响并构成了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依法生效之判定或决议之情形,则人民法院有权根据其具体情况和造成的后果严重程度,采取相应罚款乃至拘留的惩戒手段;
如若情节特别恶劣,甚至可能触犯相关法律法规,导致承担刑事责任。 因此,当债务人为逃避还款义务而采取各种手段时,债权人可依据法律规定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同时在必要之时,法院亦有权对债务人采取拘留等更为严厉的措施以维护司法权威与公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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