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朋友两年前借了钱不还怎么要 |
分类 |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
解答 |
律师解析:
民事起诉的有效时期通常设定为三年。
这个期限是从权利人已知或应知其权益受损且相应责任方产生之日始计起算。 若此期限延长至二十年内仍然未被申请权益主张,将不受人民法院的保护,除非存在特别情形。 比如来说,假如您的朋友于两年前借用了您的款项却未能如约归还,那么您现在提出诉讼请求,很可能已经超出了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 然而,如果借款协议中明确约定了还款日期,那么诉讼时效期间则可能会从该日期开始计算。 反之,如果借款协议中并未明确约定还款日期,诉讼时效期间则可能会从债权人向债务人提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结束之日起计算,或者从债务人明确表示不会履行债务之日起计算。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您现在决定提起诉讼,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以确定是否已超过诉讼时效期间。 如果尚未超过,您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交诉讼请求,要求您的朋友偿还借款。 但如果已经超过了诉讼时效期间,您可能无法通过法院的强制执行程序追回借款,除非对方自愿履行债务或者存在其他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 总的来说,能否成功追回借款主要取决于是否超过了诉讼时效期间以及具体的案件情况。 如果未超过诉讼时效期间,您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追回借款; 而如果超过了诉讼时效期间,您可能无法通过法院的强制执行程序追回借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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