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款没有借条不还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涉及到债权欠款的纠纷案件中,若债权人手中缺乏借款凭证(即“借条”),然而又必须采取法律手段来实现对对方清偿债务的要求,那么他们可以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的相关条款进行操作。
首先,债权人可以提供其他类型的证据材料,例如当事人的陈述、证人证言、书面文件以及电子数据等等,以此来证实债务关系确实存在。 其次,债权人有权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并提交正式的起诉状或者以口头方式进行起诉,同时由法院将相关情况记录在案。 最后,倘若债务人未能按照约定履行还款义务,人民法院便可依法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比如限制其出境、公开披露其未履行义务的相关信息等,从而促使债务人尽快履行应尽的义务。 总而言之,即便债权人手中没有借条这样的直接证据,他们仍然有可能通过其他类型的证据以及合法的法律程序来成功地追回欠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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