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配偶担保是共同债务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配偶担保是否为共同债务,需要依据具体情况来判断,以下为您详细分析:
一、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时为共同债务 当配偶担保所产生的债务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时,此担保债务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比如夫妻共同经营一家店铺,在经营过程中资金周转出现困难,这时一方为借款提供担保,这笔借款用于店铺的正常运营,像采购货物、支付员工工资等。 这种情况下,该担保债务是为了维持夫妻共同的生产经营活动,与夫妻双方的利益息息相关,所以通常会被认定为共同债务。 在这种情形下,夫妻双方对债务的产生都有一定的关联性和共同的利益诉求。 二、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等时一般为个人债务 若担保行为只是配偶一方的个人行为,所产生的债务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另一方对此并不知情,且事后也没有进行追认,一般就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例如,一方在另一方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而这笔借款是用于他人的个人消费,如购买奢侈品、偿还个人赌债等,与夫妻共同生活和生产经营毫无关系。 此时,这种担保债务可能就会被认定为个人债务,另一方无需对此承担偿还责任。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是夫妻,小朱为朋友借款作担保。后朋友无法还款,债权人要求小朱和小李共同偿还。争议点在于此担保债务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小李称不知情且借款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小朱则称有用于共同经营。 案情分析: 1、若该借款实际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比如用于夫妻共同经营店铺的资金周转,采购货物等,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此担保债务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小李需共同偿还。 2、若担保是小朱个人行为,债务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生产经营,小李不知情且未追认,如借款用于朋友个人消费,那此担保债务一般为小朱个人债务,小李无需偿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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