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共同财产可以用来还债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时,共同财产在特定条件下是可以用于偿还债务的。
倘若所涉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那么在离婚之际,共同财产理应先行用来清偿这些共同债务,唯有如此,才能切实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像那些为了家庭共同生活而背负的债务,便属于共同债务的范畴。 不过,要是债务仅为一方的个人债务,在离婚之时,通常就由该方以其个人财产来进行清偿,此时共同财产无需牵涉其中。 但倘若共同财产的数额不足以清偿全部的债务,那么剩余的债务依然得由夫妻双方依据各自所应承担的责任比例来共同承担。 所以,对于离婚共同财产是否可以用来还债这个问题,不能一概而论,必须要根据具体的情况,细致地分析债务的性质以及共同财产的实际状况等诸多因素,才能准确地予以确定。 只有这样,才能在离婚过程中妥善处理好债务问题,避免引发不必要的纠纷和矛盾。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准备离婚。小朱称婚姻期间有笔债务,是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应属于共同债务,要求用共同财产偿还。小李却坚称那是小朱的个人债务,不同意用共同财产偿还,双方僵持不下。 案情分析: 1、若小朱能证明债务是为家庭共同生活背负,比如用于家庭日常开销、孩子教育等,那此债务属于共同债务,按规定共同财产可用来偿债。 2、若小朱无法证明,此债务可能被认定为小朱个人债务,在共同财产数额足够时,就不应动用共同财产偿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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