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案件共同债务怎么判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离婚事件中,关于涉及夫妻双方共有的负债问题,法律的基本原则是要求双方共同承担责任。
然而若是双方能够达成共识并签署协议,那么便可以依照协议中的内容来解决这一问题。 倘若无法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那么法院将会依据债务的实际情况做出裁决。 在这个过程中,法院通常会对债务的使用目的、双方的经济状况以及还款能力等多方面因素进行综合考量。 例如,如果某项债务是为了维持家庭日常生活所需而产生的,那么它将被视为夫妻双方的共同债务; 但是,如果某项债务超出了家庭日常生活所需,并且债权人能够提供证据证明该笔债务是用于夫妻双方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愿产生的,那么同样也会被视为夫妻双方的共同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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